“爱是没得解释的,恨有千般因由。”一句话,便可概括完李碧华所有小说的主旨。
李碧华曾在一个访谈中笑言,之所以常写“男女”题材,不外乎是因为好看的小说只有八字真言:痴男怨女,悲欢离合。可在李碧华的众多小说中,多是背离,甚少欢合。《胭脂扣》里如花和十二少为爱不惜背离双方家庭,可结局两人依然是阴阳两隔。《霸王别姬》里纵使菊仙与段小楼之间情深似海,最后却也不得不草草收场……李碧华的小说充满着悲剧色彩,也让读者常常唏嘘不已,感叹世事艰难。
李碧华笔下的人物(尤其女性)向来决绝,几乎都有着“非爱即恨”的特点。《霸王别姬》里的女子菊仙虽出身风尘,但既然选择嫁给了段小楼,便也是一心一意对待小楼。在小楼遭受文革迫害时,她面对组织上的胁迫,依旧没有选择离婚,且放言“我是他堂堂正正的妻”。而最后却是段小楼说出了离婚,刚烈的她立即选择了自尽。可见李碧华笔下的女子都是爱到极致也会恨到极致的人,往往会比男性更添光彩。
李碧华作为“天下言情第一人”,写情最出彩之处便是前后对比,更添悲情。李碧华在这本书的开头便写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只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
但是贯穿全文,菊仙脱掉所有金银首饰,穿着麻布粗衣,嫁给段小楼,并始终如一。程蝶衣为了救被日军抓走的段小楼,冒着名声被毁的风险去给日军唱戏。本该只在床上有情的婊子和只该在台上有义的戏子,在最后时刻都为爱散发着人性的光辉。因为曾经的爱之深,所以在最后的背叛与抛弃才令人难以容忍和原谅。
对于大部分李碧华的读者来说,段小楼作为戏子,在书里就是一个无情无义的反面角色。但是仅从我的主观角度而言,段小楼自身也是可怜而又可悲的。当时他说出与菊仙离婚,也不过是因为菊仙拒不离婚,要被红卫兵们拖走,为了保护菊仙,他才情不得已的说出“我不爱这婊子!我离婚!”的话语。他大喊道:“不!有什么罪,犯了什么法,我都认了!我跟她划清界限,我坚决离婚!”如果段小楼是个自私自利的小人,断不可能说出这么大无畏的话语,而是应该畏畏缩缩将菊仙推出去以保全自己的性命。但不得不承认,李碧华本身作为一个强势的女权主义作家,她的作品中,常常呈现出女性的光彩和男性的孱弱。所以即便段小楼有自己的苦衷,在比他更加决绝的菊仙面前,他显得极其渺小和无情。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电影和原著的差别。《霸王别姬》出名的原因想必不在于原著,而在于曾屡屡斩获国际大奖的同名电影。为了比较,电影和原著我都有所观看和阅读。从我主观角度而言,原著对于情节、对于叙事更为精妙。
李碧华的文字向来简洁而直接,人物对话也极其稀少,更多是靠内心独白和情景描写吸引读者。但电影毕竟是有声艺术,为了推动剧情发展必须要用人物台词和不同场景来表现人物性格。电影《霸王别姬》的结尾就直接让程蝶衣最后自刎于段小楼怀中,让这曲《霸王别姬》变成现实。而小说的结尾则是让二人在香港偶然重遇,世事变迁,二人心态早已不同。此时小楼隐晦地告诉程蝶衣,他其实一直都知道蝶衣对自己不一般的情愫。蝶衣知道后大吃一惊,甚至后悔起这次的重遇:
他是知道的!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这一个阴险毒辣的人,在这关头,抬抬手就过去了的关头,他把心一横,让一切都揭露了。像那些老干部的万千感慨:“革命革了几十年,一切回到解放前!”
在我看来,电影版结局固然是精妙,表现出了程蝶衣一生的爱与痴。但是原著的结尾更令我心碎,如果段小楼一辈子都不知道程蝶衣的情意,于程蝶衣而言只是遗憾。而段小楼却是从一开始便知道得明明白白,倒显得蝶衣这辈子过得荒唐。而段小楼的隐瞒,也深深伤害了菊仙和蝶衣,让两个深爱他的人一生纠缠,过得艰辛。
一切的经历都仿佛形成了一个圆,兜兜转转,成了一个荒唐可笑的人生。这才是李碧华想要通过《霸王别姬》表现出来的别样情怀。
所以说,读李碧华有种通透的感觉,爱恨情仇的交织创造了既世俗又真实的世界。也许这个繁杂的人间也正如李碧华所言,“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李碧华笔下的爱恨情仇,还得由jc710公海赌船细细挖掘。
(作者系jc710公海赌船文体公司王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