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有资产出租相关管理制度,对符合协议出租条件的资产通过公开协议方式对外招租,根据前期发布的招租公告已征集到符合承租条件意向人,现将公开协议招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租赁标的:广西省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第四层;
(二)租赁面积:1280.95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3年;
(四)租金单价:27元/平方米/月
(五)经营范围:仅限作为办公使用;
(六)支付方式:按“先付后用”原则“押二付三”;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承租人/单位:广西翔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
四、公示说明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开协议出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华杰,电话:1857 7836 008,联系地址:南宁市沙河路8号五象粮库办公楼3楼(采购调运部)
南宁市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0日